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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2021年11月14日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院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整体作用以及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而促进我院研究生队伍的发展,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会是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院团委领导下,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全面贯彻我校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丰富研究生文化生活,健全校园文化制度,加强研究生自身管理。

第三条 研究生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四条 研究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端正学风,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研究生自身优势,带领本院研究生抓住时代机遇,努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投身社会,为祖国建设服务。

2.结合本院研究生自身的特点,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3.倡导和组织研究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广大研究生对教学、科研、生活诸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学校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研究生会成员及工作部门

第六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身修养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起模范带头作用,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3.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积极主动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不拖延,不推卸责任;

4.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能力组织各类学生活动,能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5.各级成员必须按规定接受院团委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对学习、工作、思想各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自动退出或者开除出研究生会。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1.按照本会规定的相关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运行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权力;

2.按照合理的程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力;

3.公平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和本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承认本会的章程的义务;

2.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自主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声誉的义务;

3.本会的研究生干部和干事,对研究生会的各项事务有身先士卒、为人表率、服务同学的义务。

第九条 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处理研究生会日常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文书制作与处理、例会签到、会议记录、对外联系和信息交流、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等。

2.文体部:负责研究生会文艺演出以及研究生会相关校内外公益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策划、组织、文艺节目的编排、演出等工作; 了解和发现研究生内的文艺人才,并应注意培养以及给他们提供一定的锻炼条件;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负责联系、组织与其他学院研究生篮球、足球等体育项目的竞赛等工作,调动全院研究生广泛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研究生会的工作制度

1.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各项活动,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

2.参与或举办大型活动前,主席团需先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讨论各项工作安排,会议内容要有专人记录。具体工作任务分配以后,如各部门有任何疑问和异议,可以及时向主席团反映,由主席团进行决议、调解和处理;各部门应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工作中有问题要及时向主席团反馈。

3.各部门应参照部门职能要求,集思广义,举办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丰富校园科技文化生活。由部门发起的活动,请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递交详细活动计划书面材料,经主席团讨论并通过后再向院方提出申请。院方审阅并批准后,方可举办。

4.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及时向主席团反馈活动最新信息,有问题要尽快提出,尽早解决。

5.各部门应积极出勤会议与参加活动,会议或活动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必须事前提交正式的书面请假条,没有请假条按缺席处理。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主席审批。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的录用制度

1.凡属我院研究生且承认本会章程者,均有资格参加研究生会招录;对录用方式和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研究生会纳新工作应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完成,由主席团负责组织。纳新须经过报名、面试、征求意见、正式录用等过程,按照各自的特长、爱好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安排工作职位。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的考核制度

1.研究生会成员累计积分制进行考核。

2.日常考核分为部门成员互评以及部门负责人考评两部分,日常考核每月开展一次。部门成员互评:部员依据日常表现及参与活动情况进行互相交换考评,并给出考评意见以及分数。各部门负责人考评: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给出考评意见以及分数。

3.研究生会的日常考核由研究生会办公室进行,学期末考核小组根据日持考核结果给出最终评定。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的奖惩制度:

1.经上述考核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成员经指导教师、主席团成员组成评审组考核确定,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会成员,可优先参加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各种奖励的评比。

2.凡考核为不合格的研究生会成员将予以警告与批评,严重者,免职或开除。

3.对工作消极或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做出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评优资格或劝其辞职直至免除其职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所有院研究生会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此章程,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其成员认真学习落实本章程。

第十五条 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本章程条款需要修改,则先提交研究生会主席团例会讨论,经研究生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修改相应条款。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主席团2人,办公室1人,文体部1人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姚超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

2

丁祁

中共党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

3

郑钰

中共党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

4

毛云贺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产生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由全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与竞聘报名,同时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将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材料交至材料学院团委。

(二)竞聘条件:

1、在校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曾任班委或者在校级社团和各级团委学生会任职满一年;

3、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团学工作;有集体荣誉感,具有组织管理、团结协作、创新等突出的工作能力;

4、学习成绩合格。上一学期班级(或专业)学习成绩无挂科。

(三)选举办法:

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实施。

参与竞聘的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于9月24日18:00前交于团委。

报名截止后,团委将对全部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本学期的各项综合成绩对其进行综合审查,资格审查过程接受全院学生监督,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干部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分为竞聘演讲与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演讲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经历、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竞聘演讲限时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限时2分钟。面试答辩环节要求竞选者准备充分,要求脱稿演讲。面试答辩过程中,评委打出分数,全部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计分组进行核算排名。

根据面试阶段成绩,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后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3日

地点:教学楼A-207

(二)与会人员

团委书记杨宇航老师、辅导员邵丽娟老师、2019级研究生会主席团与部门负责人、2020级研究生会主席团与负责人,以及硕士研究生各班学生代表共60人。

(三)主要议程

1、19级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刘晏硕做工作总结

2、新一届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投票选举

3、研究生辅导员邵丽娟宣读20级研究生会干部名单

4、听取20级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计划

5、院团委书记杨宇航做会议总结

(四)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

https://mp.weixin.qq.com/s/BSdCTm6rbThgB3wAuk3f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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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为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学习刻苦,工作负责,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典型性和先进性,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班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候选人选中,应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各级团学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也要有普通团员、研究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各单位应按照程序规范提名大会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选举。基本遵循以下流程,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预备人选,经学院团组织审核后产生正式代表。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杨宇航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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