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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1年11月25日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沈阳工业大学实际制定。

第二条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是校、院党团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在沈阳工业大学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思想引领、凝聚青年,服务师生、提升自我,团结奋斗、高效协作,树立品牌、传承创新。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秉承“自强、笃行”的校训精神,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学校各方面建设的积极性,以刻苦专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区域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学生与学院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需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四)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类,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的全面成长服务。

(五)努力构建校院党团委领导下,全院上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工作理念,着力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

第六条 本会聘请院团委专职团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沈阳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具有沈阳工业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享有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四)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所联系本科学生总数的1%,且应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和主要学生团体。

第十三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沈阳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四)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提交提案;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图

共15人,工作人员未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未超过3人。其工作人员多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外未设其他职务。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任静

中共预备党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19

2

常锁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18

3

王鑫羿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2

4

杨金雨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8

5

张家华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8

6

张思进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2

7

李谊洁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9

8

洪鑫鑫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19

9

刘宏博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35

10

苏欣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2

11

任广韬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19

12

李杰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29

13

刘松灵

群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28

14

王岚涛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级

53

15

杨鑫

共青团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41

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及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沈阳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条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5.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面向全院学生公开选拔招募,学生自主报名。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联合开展资格审查、考核选拔后,形成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主席团选举办法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六、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地点、及代表数量

时间:2021年11月2日

地点:教学楼E201

代表数量:144

(二)主要议程

1.听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致辞

2.通过监、计票人名单

3.选举产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

4.听取上一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5. 选举产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届主席团

6. 公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名单

7. 听取当届主席团工作计划

微信图片_20211114155558(三)现场照片

(四)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0hR18tXIzA1s6JyUsH6oA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条件

1.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学习刻苦,工作负责,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典型性和先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候选人人选中,应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各级团学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也要有普通团员、学生,具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其中,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三)代表的产生

代表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各单位应按照程序规范提名大会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选举。基本遵循以下流程,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自下而上反复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核、党组织批准,报请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本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

校团委副书记

杨宇航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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